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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65365.com 关于进一步规范特种作业操作证考核发放 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年07月11日 【打印】【关闭

  各县市安监局: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的要求,近期省安监局要求严格规范特种作业操作证考核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考核发证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1次(煤矿安全作业除外),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需于证件到期前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方能在期满前向考核发证机关提出复审或延期复审申请。凡是超过期限的人员不能按正常复审或者延期复审进行培训和考核,只能作为新训人员重新参加培训、考核和取证。请各县市通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培训机构,安排好相关从业人员按期复审,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合法、有效。

  二、开展专项执法

  各县市要结合7月6日国务院安委会组织召开的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部署会议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20号)精神,开展1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查验力度,重点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情况、证书来源及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查核,严肃查处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行为。同时,要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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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7月10

凉山州安监局办公室                      2018年7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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